相关零售企业:
按照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商办流通函〔2024〕396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10号)要求,我区将于近期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为有力推动落实,现提前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企业摸底、宣传、调研等相关工作,具体标准以最终实施细则为准。
一、零售企业
参与企业须具备以下资质: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行为;
2.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类别为零售业,且经营稳健,执行产品说明书中的三包规定,维修时能保持产品一致性,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3.销售的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4.由个转企的参与商家,变更前后需要保持法人代表、经营范围、地址等信息一致;
5.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
6.签订承诺书,做好政策宣传,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要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不得先涨价再补贴,参与以旧换新补贴车型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前1个月内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
7.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有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有严格的商品进货质量保障体系。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8.应设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暂存废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区域;
9.与参与政策实施活动的服务平台、回收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对接完成收旧车售新车等相关业务,按照要求回收、销售符合要求的产品,为个人用户开具实名发票;
10.同意在本次活动期间同步配套促销优惠措施;
11.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各单位审核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消费者购买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旧车信息、车架号、电机号、电池型号、新车上牌信息、购买产品名称及编码、车架号、电池型号、销售额及补贴额等),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至主管部门备案。
二、回收企业
回收企业须具备以下资质: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资信良好;
2.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拥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或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包括市级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
3.有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回收网点;
4.回收网点具备上传收旧凭证有关信息的能力;
5.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存储场地;
6.有经过培训、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回收人员;
7.要签订承诺书,承诺价格公平、妥善处理旧车,及时清运交至销售门店的老旧车辆,做到“一日一清”,不得非法拆解、流入二手市场,落实相关主管部门要求,严防回收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
活动过程中,结合工作情况对参与主体进行完善优化、动态调整、分批征集。
三、报名时间
2025年2月14日至2月17日12:00时。
联系人:张梦莉
电话:0374-8586707
邮箱:xckfqzs@163.com
报名地址:经开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752房间
经开区投资促进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