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19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稳就业保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许政〔2022〕30号)和《许昌市财政局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许财社〔2018〕1号)文件要求,通过单位申请、资格审核等程序,现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情况公示如下:
经审核,许昌许继电科储能技术有限公司申报的2人,许继变压器有限公司申报的5人,河南许继电力电子有限公司申报的10人, 共17人符合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共333816.19元。
公示期间如对企业享受条件、补贴金额等有意见或异议的,可向经开区人力资源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1日—9月25日
联系电话:0374—8581650
附件:经开区2023年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汇总表.xlsx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