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暨省委工作会议精神,以文明许昌建设为统领,以形成“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社会风尚为目标,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推动全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决定继续开展全区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1.文明班级:全区中小学校所含的班级;
2.文明教师:全区中小学校中在编在岗教师、职工和正式聘用人员;
3.文明学生:全区中小学校中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申报办法
填写《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申报表》和《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及其他支撑材料,一式1份,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经本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由乡中心学校汇总于2021年9月26日前报送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627房间,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档发送至yhj15936310766@ 163.com。
三、名额分配
文明班级7个,文明教师7人,文明学生7人。
四、有关要求
1.各学校要以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提高广大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着力培养大批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在实现中原更加出彩的新征程中贡献出更大的智慧和力量,为打造“五型许昌”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按照通知明确的标准、名额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按要求填报准备好表格等相关材料,对有雷同、造假等情况,经确认后取消所在单位参评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附件:1.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标准.docx
5.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名单汇总表.docx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