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规范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办学情况年度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发规〔2014〕47号)精神,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结合本地实际,对辖区内的民办学校办学情况进行了年度检查。经研究,决定将2021年度民办学校的年审结果予以通报(见附件)。
对年度审检合格的民办学校,由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审合格印章;对年度审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限期整顿,期满后,由法制与社会服务局按照标准重新评估、审查、验收。
附件: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民办学校年审结果.docx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