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新教师尽快实现角色转换,适应开发区教育教学的发展要求,根据《许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许昌市“十三五”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许教师〔2017〕173号)文件要求,决定对2020年和2021年新招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进行培训。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9月9日—9月11日。
培训地点: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树惠楼四楼会议室
二、培训对象
2020年和2021年招聘的在编教师及2021年招聘的合同制教师157人。
三、培训内容
教育政策法规、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工作常规、说课、听课与评课方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解读等
四、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用现场培训和直播平台双结合的培训形式,9月9日下午申主任对全区教师开展现场讲座,9月10日-9月11日由国家级和省内知名教育专家网络直播平台授课,
五、培训要求
1.新教师岗前培训是新教师成长的基础,是新教师三年系统培训的开端,各位新教师要高度重视,恪守新教师培训公约,积极参加培训,尽力做到不请假,不迟到、早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3.学员进校门前出示健康通行码,签写健康诚信承诺书,经测温无异常的方可进校。培训前14天内体温有发热、到过有疫情地区或和疫情地区人员有过接触的学员提前报告,禁止参训。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