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教育督导办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2022年教育督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把更新教育观念、强化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等督导评估工作为中心任务,紧紧围绕教育工作总思路,总任务,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全面的、多层次、多形式的督查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区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全面提升。
1.开学专项督导
在开学前后将配合疫情防控专班开展专项督导,要求各级各类学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知识宣传,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消杀、日报告零报告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持续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
按照《河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继续从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和内部管理五大方面对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督导评估,确保幼儿园规范办园。
3.校园安全专项督导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开展中小学校园安全专项督导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2022年2月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园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努力做好各项安全、疫情防控工作。监督学校定期进行安全排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各种安全预案,进行安全演练,确保不出任何安全事故。
4.双减工作专项督导
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双减”工作2022年督导方案>的通知》(许政教督办〔2022〕3号)和《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组织开展“双减”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文件要求,2022年4月起,对开发区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督导。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重点督导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情况、作业时间控制达标情况、作业设计和管理情况、课后服务水平和开展情况。采取校园巡查、现场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重点对作业管理、课后服务情况、作息时间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坚决落实责任督学点对点、面对面每月至少到校督导1次。同时建立举报受理、区级通报和约谈问责等制度,密切跟踪“双减”进展情况。
5.学习贯彻《教育督导条例》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学习贯彻〈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工作的通知》,深入学习贯彻《教育督导条例》,提高督学素质。把学习贯彻《教育督导条例》及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结合起来,强化教育督导工作的功能,提高督学的政治理论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组织好相关的培训和研讨活动。
进一步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指导的有效机制,组织责任区督学经常与责任区学校沟通与联系,及时对学校教育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及难点问题进行交流和沟通,研究其对策,达到“督”和“导”的目的。
认真开展督导调研工作。经常深入基层学校,深入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提高督学的理论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适时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撰写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