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所: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做好加强引导申请注销的市场主体转为歇业备案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依托线下办事大厅,结合市场监管领域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市场主体歇业制度的宣传力度,大力开展政策解读,充分展示歇业制度的政策温度和效果力度。
二、完善歇业备案工作指引和办理指南。让市场主体知晓歇业备案的内容和办理途径,免除后顾之忧,保持创业热情,自主选择办理歇业备案登记。
三、加强引导推介。对申请注销的市场主体,要逐户主动摸排,对适用歇业制度的,要加强宣传推介,积极引导其申请歇业,有效降低注销率,保住经营困难市场主体重启发展的内在活力。
四、加强指导帮办。依托办事大厅企业开办窗口和市场监管所,设置“歇业办理专窗”,安排专人进行全程指导和帮办,对申请办理歇业备案的,线下业务当场办结,线上申请一日办结。
分局将加强市场主体歇业制度推广和引导工作的督导,各股室、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落实,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向分局反馈。
联系人:孙丽敏
电 话:0374-2838661
附件:1.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引导申请注销的市场主体转为歇业备案的通知.pdf
2.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行市场主体歇业制度(试行)的通知.pdf
3.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许昌市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登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