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河南省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河南省预防接种门诊考核验收标准》(2016年版)。
二、办理材料:
1、河南省预防接种门诊评审申请表一式三份;
2、县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其为预防接种单位并明确其责任区域文件复印件;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所有预防接种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所有预防接种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复印件;
6、门诊主要设备清单(包括登记室、冷链室、接种室、候诊室、观察室等所需仪器设备和有关器械)。
三、办理时限:初次申办即时办理。已届满的“合格预防接种门诊”、“规范预防接种门诊”、“示范接种门诊”复核,根据门诊初次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四、办理流程: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由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指定,并明确其责任区域;
2.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需提供接种门诊考核验收材料至法制与社会服务局。
3.法制与社会服务局卫计口组织疾控专业人员开展县级考核和申报工作,申请“示范接种门诊”需许昌市疾控中心考核组进行复核验收。
五、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0374—858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