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化妆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舒心,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按照市局“靓盾2号”专项行动安排,近日,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开展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主要对化妆品专营店、商超、美容机构等经营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查看:一、是否经营使用擅自配置或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二、最小销售单元没有中文标签的化妆品;三、化妆品标签是否齐全、规范;四、是否经营使用过期化妆品;五、化妆品广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明示或暗示有医疗作用;六、是否存在销售使用国家局或省局已通知停止销售的产品;七、排查生活美容机构是否超范围开展医美服务等。同时,执法人员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货查验及亮证经营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指导其下载使用“化妆品监管”APP,核查购进产品信息,严防不合格化妆品进入市场。
本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4家,发现问题3个,已立行立改。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日常工作安排,持续深入开展化妆品“靓盾2号”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提升经营者知法守法意识,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的化妆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