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主体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二、实施依据
《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管理办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三、申请材料
(一)河南省小经营店补证登记表;(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三)小经营店登记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遗失情况说明;(四)小经营店登记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小经营店登记证原证;(五)委托他人办理小经营店补证手续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四、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五、承诺时限
两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