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县级
2022-10-27 2022-10-27 09:23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延续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0-27 09:2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实施主体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三、申请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三)经营条件是否发生变化的声明;(四)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五)委托他人办理许可延续手续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四、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五、承诺时限

  三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电话

  0374-2838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