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县级
2023-09-12 2023-09-12 10:57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注销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09-12 10:5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实施主体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三、申请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书;(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三)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许可申请手续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四、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五、承诺时限

三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电话

0374-2838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