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审认定的大众创业优秀项目,补贴标准为: 2万元至15万元。
(二)政策依据
1.《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
2.《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2017〕77号)。
(三)适用对象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注册成立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五年以内的初次创办的小型和微型企业。至少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
(四)经办流程
1.申请。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在规定申报时间内,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初审。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本辖区内所有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并进行实地核查,实名填写实地核查表,确保申报项目真实可靠。
3.审核公示。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汇总本辖区所有申报材料,与当地社保、医保等数据信息系统进行人员比对,将拟上报的项目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4.推送上报。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通过系统推送提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5.专家评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初步确定补助金额。
6.公示认定。对经评审初步确定的优秀项目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资金拨付。经公示通过的项目,认定为省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协调省财政厅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各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优秀项目,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五)承办科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经开区人力资源局 0374-858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