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指南
(一)服务对象。按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划分企业类别和标准。
(二)服务标准。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400万元,对符合贴息条件的小微企业,财政部门给予实际放款利率50%的财政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三)申报条件。
1.持有营业执照。
2.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经办银行的信贷政策。
3.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4.缴纳社会保险。
5.新吸纳人员需要提供《就业创业证》。
(四)申报材料。
1.小微企业贴息贷款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统一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企业章程复印件并盖公章(须骑缝章);
5.在职职工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新吸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新吸纳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前12个月内新吸纳重点就业人员类别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在职职工工资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指南
(一)服务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创业就业条件,合法创业的自主创业人员,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在申请贷款时无其他就业信息的人员均可申请。
(二)政策标准。个人贴息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符合贴息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实际放款利率50%的财政贴息。非贴息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采用创业担保贷款优惠利率,利息由申请人承担。
(三)申报条件。持有营业执照,有经营场地且正常经营,申请人及配偶征信良好,提供反担保人或抵(质)押物担保或经办银行认可的其它方式。申请贴息创业担保贷款人应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及其配偶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无其他贷款。
(四)办理方式。线上可通过“豫见就业”小程序或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平台“个人事项”办理。线下可向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联系电话:0374-858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