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适用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12月,部令第23号)
2.《河南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2011〕23号);
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做好我省失业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5号 );
4.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
二、申请条件
已按照政策要求办理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的人员,可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河南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申领《就业创业证》。
三、办理地点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屯田路与霸陵路交叉口西南角市民之家一楼人社受理窗口
四、受理方式
窗口或网上受理。
五、咨询电话
0374-2838660
六、办理时限
即办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