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拟落户我省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理地址:开发区派出所户籍室,地址:瑞祥路2618号。
联系电话:0374-2908739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县级以上安置部门开具的入户证明材料;
2、居民身份证;
3、落户方居民户口簿或者产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