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县级
2023-09-08 2023-09-08 16:11

居住落户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09-08 16:1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受理部门:落户地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使用权,且符合迁移政策的。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理地址:开发区派出所户籍室,地址:瑞祥路2618号。

联系电话:0374-2908739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迁入人员户口簿;
3、居民身份证;
4、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相关证明材料;
5、直系亲属随迁的,需提供证明双方关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