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询到身份信息且需在社会福利机构安置的滞留流浪乞讨人员,由社会福利机构提出入户申请,公安机关为其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集体户口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理地址:开发区派出所户籍室,地址:瑞祥路2618号。
联系电话:0374-2908739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政府部门的安置材料;
3、社区民警对其来源、生活轨迹、出生日期、寻亲等情况的调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