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费、书费、作业本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补助。
标准为:小学贫困寄宿生每人每年1000元,非寄宿生每人每年500元,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营养改善金每人每年800元;初中贫困寄宿生每人每年1250元,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营养改善金每人每年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