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许昌生物医药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许昌生物医药产业园规划范围为北至新兴路、阳光大道,东至西外环路,南至金龙街、南外环路,西至G311,规划面积205.2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79.98公顷。园区以生物医药为主导产业。规划总体布局以阳光大道、杏园路-屯田路为界,形成北部产业发展区、市政设施功能区、南部产业发展区三大功能片区。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景至2035年。
发展定位为立足许昌已有的生物医药行业发展基础,着力发展上下游产业,着眼既有产业强链、围绕优势产业补链、瞄准高端产业建链,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以“创新、安全、绿色、协调”理念为引领,把园区打造成河南省一流生物医药产业基地、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重要组成部分。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告主要内容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报告书电子版,或通过电话、邮箱、信函、来访等向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获得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纸质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yGefuNeUfcqHab4AnLWTw?pwd=9rs3
提取码:9rs3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单位、相关部门和专家以及关心园区发展建设的其他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
公参意见调查表参见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yGefuNeUfcqHab4AnLWTw?pwd=9rs3
提取码:9rs3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箱、信函、来访等方式在征求意见期间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与该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一)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瑞祥路中段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0374-8581781
(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未来路绿都广场C座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5537135846
电子信箱:1204086534@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日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