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豫金发〔2019〕136号)、《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典当行业年审和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豫金监〔2022〕88号)、《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现场检查和年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豫金监〔2023〕50号)、《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办法》(豫政金〔2015〕14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地方金融组织年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对全区持证经营的2家典当行和2家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年审。
现将2024年度全区地方金融组织年审结果公告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年审拟定意见 |
1 |
许昌佰宝瑞典当有限公司 |
91411023099300002H |
B |
2 |
许昌市国银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91411000551602737N |
B |
3 |
许昌经济开发区银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91411000698707656M |
通过 |
4 |
许昌经济开发区汇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91411000597638671J |
通过 |
现对以上年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8月13日至8月19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经开区财政金融局金融服务科反馈。
联系电话:0374-8581635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