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新增就业统计工作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试行)》(豫人社函〔2024〕17号)和《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昌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实名登记信息采集费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河南省人社厅、许昌市人社局年终核定2023年经开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实名登记数据为1051人,按照文件规定的每条20元,共计21020元。各办事处人社所按照采集费申报程序已提交采集费申请材料,现将采集费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374-8581650
附件:1.2023年经开区城镇新就业人员实名登记汇总表.xls
2.2023年经开区城镇新就业人员实名登记信息采集费补助申请表.xlsx
经开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