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有效期1年的相应专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领相应资质证书的,逾期自动作废等事项。
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文件通知时间2023年12月29日,涉及到许昌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部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前已到期的企业,市局决定延长其换领时间至2024年1月25日前,逾期不再办理,自动作废。
相关企业需详细阅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要求进行资质换领和延续事项相应申请。
特此通知
注: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网址链接: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312/20231229_776068.html
二、已取消的三级建筑企业资质换领申请1年有效期需递交材料:
1.委托书;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领申请;
4.企业联系表。
附件:1.委托书.pdf
经开区建设服务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