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委员会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6日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地址:屯田路与灞陵路交叉口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之家
联系电话:0374—2693010
附件:经开区行政审批委员会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批意见汇总表.doc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委员会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