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0日。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地址:许昌市延安路瑞祥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517房间
联系电话:0374—8581891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