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六稳”“六保”决策部署,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国家及河南省有关政策规定,现将失业补助金政策与申领方式告知如下:
申领人员范围: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处于失业状态的以下两类人员,一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二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即: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
待遇标准:属于以上申领范围的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标准分段计算;累计缴费2年以上的(含2年)参保失业人员,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累计缴费1年以上(含1年)不足2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60%执行;参加失业保险不足1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执行。办理期限最长可延至2021年6月底。
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除价格临时补贴外,不能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申领材料: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申领办法:
1. 登陆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2. 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
3. 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窗口直接受理。
市 直:许昌市竹林路许昌市民之家一楼A区110窗口,咨询电话:2621590,2962179
魏都区:许昌市天宝路中奥鑫天魏都区市民之家二楼15号窗口,咨询电话:2653037
建安区:建安区市民之家三楼13号窗口,咨询电话:5116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