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召开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推进会精神,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区农业部门负责人、街道农业分管负责同志、街道“三资”管理人员,以及各村(社区)“三资”管理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推进会精神,准确把握《许昌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不断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管护、使用和运营水平,推动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要规范合同管理,全面实行到期合同清理评估和项目挂网公开交易,切实保障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要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智慧监管平台应用,实现对“三资”运行的全流程信息化、透明化监管,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风险。要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常态化通报和重点督办机制,加强对各街道、村(社区)的业务指导和跟踪问效,推动“三资”管理工作提质增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