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绿色消费、绿色生产,经开区财政金融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健全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机制,引导带动更多政策和社会资金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加大节能环保绿色采购。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着力强化政策引导作用,积极开辟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督促指导预算单位不折不扣执行节能环保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等绿色采购政策。对符合绿色采购条件的项目,要求采购人在采购需求、采购文件中明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落实绿色采购清单制度。依据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对政府采购环保标志、节能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以落实绿色采购为导向,积极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以及落实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提高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市场份额。
推进绿色建材试点采购。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快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在政府采购工程中探索支持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的有效模式,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运用政府采购政策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助力绿色低碳转型。
强化绿色采购监督管理。加强绿色采购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将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执行纳入监督检查范围,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觉执行节能、节水、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确保绿色采购取得实效。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采购单位,及时提醒,严格督促执行,推动节能、环保等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