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摸清现状、把脉提质,强化认识、统一思想,夯实责任、规范工作,9月22日,财政金融局组织召开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专项整治会议,听取采购办在营商环境评价中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全局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再推进、再提升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是营商环境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既事关财政政策的执行,又事关国家对市场主体培育政策和支持红利的落实,既关系财政形象,又关系社会治理。政府采购监管人员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较高的政治站位、干事创业的实际担当,确保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落实落地。
会议要求,要强化领导、夯实责任,紧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政策举措落实落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安排、督促指导、破解难题。要落实政策、规范工作,全面精准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优化营商环境新出台的各项政策,以政策的有效性促进工作的规范性。要创新举措、加强监管,用好传统监管手段,在项目备案环节加强对采购方式选择、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式的指导,消除风险隐患,在项目实施环节主动介入,防止对供应商出现差别或歧视待遇等情形。
会议强调,要坚持“抓住重点、突出关键、突破难点”的原则,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从项目备案环节抓起,坚决夯实采购人责任,明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具体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应享尽享”;在维护统一开放的市场秩序方面,坚持“非禁即入”,监督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依法确定供应商的主体资格和资格条件,“一视同仁”对待所有供应商;在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方面,坚决落实不收、减收、免收采购文件费用和保证金政策,坚决清理到期保证金,落实对中小企业预付款政策,大力推行政采融资,确保规模较上年实现较大增长;在提高采购效率方面,监督采购人、代理机构严格落实采购项目签约、验收、合同价款支付的限时办结机制,确保采购效率逐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