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相关指示批示精神,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按照省、市纪委监委相关要求,扎实推进以案促改相关工作,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制度化常态化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相关要求,建立党工委统一领导、纪工委主导推进、部门协调配合、案发单位具体落实的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任组长,亲自抓以案促改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二、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落实到位。坚持把以案促改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围绕查办的每一起案件尤其是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四风”问题,在案发单位、地区或者行业系统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剖析案发原因、整改突出问题、扎紧制度笼子、推进标本兼治,实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健全一套制度、整顿一方风气。
三、落实质效评查,确保工作质量。以提升“一案一整改”工作质效为导向,检视问题整改,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根据省、市纪委监委相关规定,制定《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案发村(社区)运用典型案件“一案一整改”工作质效评查办法》,对案发单位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有关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检查和评定,确保以案促改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