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许昌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经开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联合召开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培训会。经开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市场监管分局相关负责人,各监管所所长以及各学校分管食品安全副校长等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对经开区学校食堂评价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邀请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专家对评价细则进行详细培训。
会议强调,一要深刻认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工作方针,抓紧抓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为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食品安全环境。二要突出重点,全面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各学校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食品安全列为年度考核的关键指标,落实中小学校长陪餐、食品留样、公开公示制度。相关学校食堂要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9月22日颁布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三要密切配合,确保学校食品安全评价工作取得实效。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加强指导,做好宣传培训和政策解读工作。各单位在自查或者评价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沟通解决,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学校自评申报、组织验收评价、公示上报等工作,确保按步骤有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