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开发区工信部门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运行〔2022〕26号)文件要求,组织规上工业企业开展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金申报工作,并联合财政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文件要求,自备电、转供电企业申报满负荷生产无法提供日用电量明细的,要在审核资料的基础上,由当地工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现场核实。4月15日,工信部门联合财政局、园区管理部门等单位对转供电企业开展现场审核,主要对企业复工时间、考勤表、出库单等佐证材料进行审核,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出具审核意见,确保真正符合满负荷生产条件的企业享受到政策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