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是“四风”易反弹回潮的节点,在中秋、国庆“双节”期间,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开发区纪工委紧扣时间节点,围绕“双节”开展了廉政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9月21日下午和9月30日上午,纪工委协助党工委分别召开中秋、国庆“双节”廉政警示教育会和国庆节节前警示教育会,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刘磊同志向区乡各单位负责人传达了全市中秋、国庆“双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通知要求和市纪委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对开发区“双节”期间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9月21日和9月30日,纪工委分别向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发送了节前廉政短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切实做到廉洁过节。
节日期间,纪工委实施日检查、日报告制度,联合税务部门,抽调综合办公室、长村张街道和龙湖街道纪工委有关人员先后组成13个检查组,采取自行检查、联合互查、配合市纪委检查等形式,分别对管委会机关各部门和长村张街道、龙湖街道工作人员在岗、午间饮酒情况以及辖区酒店、超市公款消费情况、街道“廉政食堂”管理情况、广场游园和学校周边车辆停放等情况开展了11次明察暗访,检查区、乡封存公车34辆,对值班车辆进行了抽查,调取疑似公款消费餐饮发票记录24份,对辖区外19个疑似问题线索已移交市纪委,辖区内问题线索正在开展核查甄别。
通过开展廉政教育和监督检查,持续释放正风肃纪信号,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督促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筑牢廉洁防线,以身作则,守廉洁关、过廉洁节,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