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订)第十五、十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
(一)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二)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符合《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的夫妻,应当向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报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生育的,发给生育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生育证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免费发放。
按照《河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具体条件程序、所需资料如下:
1、申请人填写《三孩生育证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格式见附件1),并由夫妻双方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或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核实意见。
《审批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填写:一是在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或在线填写;二是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后填写;三是委托他人填写,应提供有申请人签字的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2、申请人按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结婚证;
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3张;
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申请第三个子女的,还需提供离婚证、载有子女身份和抚养情况的离婚协议或判决书证等有效证件。
(2)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还应提供两个子女的病残儿医学鉴定证明(由设区的市级或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并出具鉴定证明)。
3、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的核实和初审工作,对材料齐全的,发给《三孩生育申请受理通知书》(格式见附件5),同时报送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对需要补正材料的,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格式见附件3)。
4、审批发放生育证。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生育第三个子女规定、材料齐全的,批准生育第三个子女,发给生育证;对需要补正材料的,书面一次告知乡(镇、街道办事处);对不符合生育第三个子女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格式见附件8)并将材料退回乡(镇、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将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审批结果送达申请人。
5、生育证由发证机关填写,加盖发证机关公章和钢印后方能生效。 生育证在有效期内遗失的,应及时向发放机关报告,经原发证机关核实,注销原生育证,补发新生育证。
附件:1.三孩生育证审批表
2. 委托书
3. 补正材料通知书
4. 三孩生育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审批表
5. 三孩生育申请受理通知书
6. 三孩生育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7. 三孩生育申请批准(不予批准)决定审批表
8. 三孩生育申请不予批准决定书
9.三孩生育申请批准决定书
10.三孩生育证送达(领取)回证
附件1:
三孩生育证审批表
妻 子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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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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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合影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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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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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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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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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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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 夫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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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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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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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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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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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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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1.双方初婚 2.男初女再 3.男再女初 4.双方再婚 |
结婚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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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子女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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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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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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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子女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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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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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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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生育 第三个子 女理由及 个人承诺 |
我们系合法夫妻,现有 个子女,属于①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②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之第 种情况,现申请生育第三个子女,请予批准。 我们郑重承诺,本表所填写内容及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抄写:本人清楚以上内容。 申请人签字 妻子: 丈夫: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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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男方单位或 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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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级 初 审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县 级 审 批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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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生育服务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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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此表一式2份,县、乡两级各存一份。
2.申请人属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其他情况下应提供其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意见,没有归属地的受理单位应及时为其建档。
3.单位盖章均为行政单位公章。
附件2:
委 托 书
委托人: 委托人:
性别: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委托 作为我(们)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们)办理 事宜,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们)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签名:
妻子:
丈夫:
年 月 日
附件3:
补正材料通知书
编号:___________年(第________号)
:
你夫妇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提出了 申请,经审查,你夫妇递交的 申请材料需补正以下内容:
1.
2.
3.
签收人: 送达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中缝盖骑缝章,上联由办理单位存档,下联交付申请人。
补正材料通知书
编号:___________年(第________号)
:
你夫妇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提出了 申请,经审查,你夫妇递交的 申请材料需补正以下内容:
1.
2.
3.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三孩生育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审批表
申请人 |
妻 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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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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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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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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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 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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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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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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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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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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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事 项 审 查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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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 意 见 |
承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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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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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负 责 人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5:
三孩生育申请受理通知书
编号:___________年(第________号)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夫妇提出的 申请和提交的下列申请材料:
1.《三孩生育证审批表》一式两份。( )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
3.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或提供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4.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有多次婚姻史的要提交所有婚姻史的相关证件或材料)复印件。( )
5.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3张。( )
6.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具体为:
7.委托书。( )
现予受理,特此通知。
签收人: 送达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中缝盖骑缝章,上联由办理单位存档,下联交付申请人。
2.已提交的材料在括号内打“√”。
三孩生育申请受理通知书
编号:___________年(第________号)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夫妇提出的 申请和提交的下列申请材料:
1.《三孩生育证审批表》一式两份。( )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
3.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或提供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4.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有多次婚姻史的要提交所有婚姻史的相关证件或材料)复印件。( )
5.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3张。( )
6.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具体为:
7.委托书。( )
现予受理,特此通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三孩生育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编号:___________年(第________号)
:
经审核,你夫妇递交的 申请因以下原因不予受理:
1.
2.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_______人民政府或________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通知。
签收人: 送达人: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
备注:中缝盖骑缝章,上联由办理单位存档,下联交付申请人。
三孩生育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编号:___________年(第________号)
:
经审核,你夫妇递交的 申请因以下原因不予受理:
1.
2.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_______人民政府或________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
附件7:
三孩生育申请批准(不予批准)决定审批表
申请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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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接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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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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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妻 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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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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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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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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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 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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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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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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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事 项 审 查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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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 意 见 |
承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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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意见 |
承办机构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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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审核 意见 |
法制机构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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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 负 责 人 审批意见 |
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8:
三孩生育申请不予批准决定书
编号:___________年(第________号)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夫妇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申请材料,经审查,你们不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再生育条件的规定,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不予批准再生育。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收人: 送达人:
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年 月 日
备注:中缝盖骑缝章,上联由办理单位存档,下联交付申请人。
三孩生育申请不予批准决定书
编号:___________年(第________号)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夫妇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申请材料,经审查,你们不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再生育条件的规定,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不予批准再生育。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年 月 日
附件9:
三孩生育申请批准决定书
决字〔 〕第 号
妻子丈夫姓名:
你们于 年 月 日提出的
申请,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受理。经审查, 审查情况和准予决定的理由(即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 。本机关依据 (法律依据名称及条、款、项具体内容) 决定批准你们生育第三个子女,发给生育证,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请你们于 年 月 日持本决定,到
办理(领取)三孩生育证(注:如三孩生育申请批准决定书与三孩生育证证件一并送达申请人,可将时间划去)。
行政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10:
三孩生育证送达(领取)回证
序号 |
送达(领取) 生育证编号 |
申请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 名 |
送达(领取)时间 |
送达(领取)地点 |
他人代收 理 由 及 代收人签名 |
送达人 签 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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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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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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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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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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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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