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村张、龙湖街道党工委,开发区机关各党总支(支部),投资公司党支部,各派驻机构:
为加大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持续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助力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通知》(许扫黑办【2018】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社会宣传在精度、准度和力度上提升,为社会积极营造浓厚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村社会宣传
在群众茶余饭后聚焦点、生产生活路过点、文化活动汇聚点等农村密集场所,悬挂张贴政法机关联合公告、涉黑涉恶犯罪种类图解、举报方式、宣传标语等,按照每处“一联合公告、一打击重点图解、一举报渠道”的标准,原则上按照每个自然村不少于3至5处的要求落实好这一规定动作,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二、加强城市社会宣传
在广场、游园、沿街商铺门店各类显示屏等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益公告、宣传标语等;要将政法机关联合公告、打击重点、举报方式悬挂张贴在居民小区的出入口、楼栋门口,提高广大群众知晓率;要在娱乐场所、交通要道、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区域广泛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益公告、张贴宣传标语,加大宣传密度,提高宣传频次,震慑违法犯罪。
三、加强文艺活动宣传
要紧紧围绕专项斗争这个主题,组织编排快板、相声、小品、话剧、影视、戏曲等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文艺作品,组建文艺宣传小分队,开展文艺宣传活动,反映专项斗争成效,增强群众的信心。对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背景创作的主题积极、基调鲜明的文艺影视作品、展览、画册等,要及时予以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影响力、放大宣传效果。
联系人:史燮雯 8581613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