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村张街道办事处 乡级
2022-03-11 2023-09-06 11:30

长村张街道办事处防汛应急预案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09-06 11:3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长村张街道办事处防汛工作,有效地防止和减轻洪涝灾害,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为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提供科学依据,增强防汛工作的针对性和预见性,保证防汛指挥系统科学化、规范化,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指导纲要》、《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南省防汛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长村张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以及因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四)防洪重点

一是洗眉河、小泥河、康庙沟、颍汝干渠长村张街道段二是学校和村(社区)内涝。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长村张街道办事处设立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及协调全街道的防汛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应对本单位突发性防汛事件。

(一)街道防汛指挥部

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及协调全街道的防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承担街道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日常工作。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拟订街道防汛抗洪有关制度,组织制订防御洪水方案,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1.组织机构

长村张街道办事处防汛指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有关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

政        委:周新涛(党工委书记)

指   挥   长:王军平(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指挥长:孙  瑜(党工委副书记、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政协工作召集人)

副  指 挥 长:王玉芳(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赵俊杰(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王陆珊(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潘  颂(办事处副主任)

陈军凯(办事处副主任、长村张派出所所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共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经济发展中心、社区建设发展中心、财税所、长村张社区、塘坊李社区、徐庄社区、老户陈社区、罗庄社区、阳光社区、拳张村、营孙村、干戈李村、大路陈村、高庄村、洼孙村、谢庄村、长村刘村、郭桥村、卫生院、派出所、长村张国土资源所、电管所。

长村张街道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潘颂任办公室主任(兼),高锋、朱德军任办公室副主任(兼),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街道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

2.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指挥长:负责全街道防汛指挥部全面工作。

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的防汛工作。

党政办公室:做好防汛宣传联动,正确把握防汛宣传工作导向,根据防汛办公室提供的汛情,及时向社会发布防汛信息。

财税所:负责防汛经费的预算安排、筹集、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指导辖区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遭受洪涝灾害群众的社会救助工作。

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全街道洪涝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指导洪涝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洪水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水情监测预警预报及发布、日常检查、宣传教育、洪涝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等,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现险情立即采取抢护措施,并及时报告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会同应急部门在预报发生大洪水或突发险情时,组织防洪会商;灾情发生,按照指挥部部署,派出专家支撑工作。指导河道、水闸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开展巡查,协助应急管理部门开展险情处置。组织实施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工作。组织指导全街道水利物资储备与管理,指导洪涝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与管理;负责城市供排水工作,制定城市防洪及供排水规划;掌握城市供排水情况,组织城市排水防涝抢险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城市供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城区排涝沟河清淤疏浚、行洪障碍清除和城区排涝工作。负责掌握农业洪涝等灾情信息;负责农田排涝工作;负责洪涝发生后农业救灾和生产恢复工作;负责防汛机械设备调配工作。

社区建设发展中心负责组织辖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灾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承担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洪涝灾害防治工作。负责街道防汛工作方案、预案、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指导相关部门做好专项方案、预案、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特别重大洪涝灾害的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方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调运抢险救援物资,组织险情巡查、应急处置,转移安置受洪水威胁人员,救援被围困人员。负责灾害调查统计评估和灾害救助,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督促、指导和协调汛期期间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辖区积水点信息进行采集,加强对所管区域汛期道路及雨水箅子阻水杂物的清理,确保生活垃圾处理中心不发生积水满溢。负责对全街道防汛抗洪抢险减灾应急救援工作。

派出所:负责抗洪抢险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造谣惑众、毁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盗窃防汛物资、通信线路等违法犯罪活动,保证防汛设施正常运用。

长村张国土资源所: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工作。加大防灾、避灾知识宣传,及时通知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配合做好河道行洪区内违规种植林木清障工作,保证行洪安全。

电管所:负责所辖输变电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本行业的防洪管理;保证防汛、抢险、重点防洪调度工程的电力供应。

(二)紧急状态下的防汛指挥机构

当发生主要河道干流或超标准洪水时,指挥部启动紧急状态下迎战洪水指挥机构,各职能小组在指挥部集中办公。各负责单位和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负责同志作为联系人,负责具体工作,确保工作联络和政令畅通。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气象水文信息

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指挥部应提早预警,通知各村(社区)做好相关准备。当河流发生洪水时,公共管理办公室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1小时内上报至开发区防汛指挥部,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堤防工程信息

当堤防和涵闸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发生决口时,河道抢险组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指挥部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负责人、技术责任人、通讯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统筹安排和做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3.洪涝灾情信息

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洪涝灾情发生后,各村(社区)抢险组、企业抢险组和城区抢险组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长村张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开发区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进行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数据支撑。

(二)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

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和防汛队伍。

(3)工程准备

对存在病险的水利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

修订完善长村张街道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决口应急方案和蓄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河流堤防险工险段,还要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资准备

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合理配置。

(6)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道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予以强行拆除。

2.河流洪水预警

当河流即将出现洪水时,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开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水流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凡需涉外通报上下游汛情的,按照水文部门的规范程序执行。

3.洪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指挥部应确定洪涝灾害预警区域和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时转移。

四、应急响应

参照区防洪应急预案,建立我街道防洪应急响应机制,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进入汛期,指挥部应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洪涝灾害发生后,由长村张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并视灾害情况,由指挥部向开发区管委会和开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若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上报上级防汛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因洪涝灾害衍生的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管委会和市防指报告。

(一)Ⅰ级应急响应及行动

1.Ⅰ级应急响应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I级响应:

(1)洗眉河流出现超标准洪水;

(2)康庙沟出现超标准洪水;

(3)小泥河河道干流出现超标准洪水;

(4)颍汝干渠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2.Ⅰ级响应行动

指挥部启动I级响应,可依照《防洪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行使相应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由指挥长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逻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区防指。

(二)Ⅱ级应急响应及行动

1.Ⅱ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洗眉河河道干流接近保证水位;

(2)康庙沟河道干流接近保证水位;

(3)小泥河河道干流接近保证水位;

(4)颍汝干渠河干流道接近保证水位

(5)发生区域性严重洪涝灾害。

2.Ⅱ级响应行动

指挥部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相关权利。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由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堤,及时控制险情。将工作情况上报开发区管委会及市防指。

(三)Ⅲ级应急响应及其行动

1.Ⅲ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洗眉河河道出现重大险情;

(2)康庙沟河道出现重大险情;

(3)小泥河河道出现重大险情;

(4)颍汝干渠河道出现重大险情;

(5)发生区域性洪涝灾害。

2.Ⅲ级响应行动

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布防,派出工作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工作,并将防汛的工作情况上报开发区防汛指挥部。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四)Ⅳ级应急响应及行动

1.Ⅳ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洗眉河河道出现重大险情;

(2)康庙沟河道出现重大险情;

(3)小泥河河道出现重大险情

(4)颍汝干渠河道出现重大险情

(5)发生局部暴雨。

2.Ⅳ级响应行动

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布防,派出工作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工作,并将防汛的工作情况上报街道分管领导和开发区防汛指挥部。

(五)指挥和调度

出现洪涝灾害后,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级开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指挥长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六)抢险救灾

出现洪涝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指挥部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追踪监控,并立即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

指挥部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规定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区管委会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指挥部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主要河道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部队等实施。

处置洪涝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指挥部统一指挥,各村(社区)、街道各单位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七)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长村张街道办事处和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取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离现场由指挥部视情况做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危险救援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救援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洪涝灾害后,指挥部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指挥部应按照开发区防汛指挥部和办事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对转移的群众,由各村(社区)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6.出现洪涝灾害后,长村张街道办事处和指挥部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八)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1.出现洪涝灾害后,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经办事处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办事处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处置急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九)应急结束

1.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指挥部可视汛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和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应协助街道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五、应急保障

(一)制度保障

1.防汛会商制度

(1)汛情会商制度。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收集水文、气象等信息,对汛情进行不定期会商,为防汛指挥提供决策依据。

(2)抢险技术方案会商制度。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水利和防汛专家,会商分析抢险方案,为防汛指挥提供技术保障。

(3)重大决策会商制度。由指挥部指挥长负责,组织有关成员对抗洪抢险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会商,民主决策,统一调度。

2.防汛工作责任制度

(1)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制定本地区有关防汛的政策。组织做好防汛宣传和动员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水患意识。二是根据河道防洪总体规划,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广泛筹集资金,加快本地区防洪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抗御洪水灾害能力。负责督促本地区重大清障项目的完成。三是负责组建本地区常设防汛办事机构,协调防汛经费和物资等问题,确保防汛工作顺利进行。四是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本地区的防御河道洪水的各项预案,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五是根据本地区汛情,及时做出防汛工作部署,组织指挥当地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在防御设计标准内的洪水,要确保防洪工程的安全;遇超标准洪水,要采取一切措施,切实防止因洪水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尽量减少洪水灾害损失。重大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六是洪涝灾害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七是对本地区的防汛工作必须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安全度汛,防止发生重大灾害损失。如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而造成重大灾害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处理。

(2)建立健全防汛督察监督机制

为把各项防汛责任制和安全度汛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防洪安全,由指挥部督察各单位的防汛工作。

督察组织:指挥部办公室对各村(社区)的防汛准备工作、防汛物资储备、责任制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督察内容: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分管范围内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履行防汛职责情况;国家防汛法规、政策及上级防汛指令贯彻执行情况;防汛宣传发动、队伍组织和实战训练情况,工程防护、物料筹集、预案制定等防汛准备工作开展情况;重点防汛工程、灾后重建、水毁工程建设情况;巡堤查险、工程抢险、河道清障、迁安救护等重大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从防汛准备、汛中抢险到灾后恢复生产等方面督查到底。

督察职责:指挥部在办事处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防汛工作行使监督检查的职权。有权对防汛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批评,责令防汛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单位限期整改,纠正违反防汛法规的行为。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长村张街道办事处和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力争尽快解决。

3.防汛工作检查制度

汛前由指挥部组织对防汛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主要围绕思想、组织、机构、度汛方案、防洪工程、物资、经费、河道保障、预警、防汛信息系统、水情和气象预报等方面进行。由各村(社区)进行自查,由指挥部进行核查。

4.洪涝灾害核查统计制度

为真实、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洪涝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和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制定洪涝灾害核查统计制度。具体由公共管理办公室、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和各村(社区)负责,指挥部配合。报表主要内容有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范围、人口,以及对农林牧渔业、工业运输业、水利设施等方面造成的损失。报表分为定期统计报表和实时统计报表(格式相同)两类。定期统计报表分为月报和年报,每月28日前上报当月洪涝灾情,每年10月15日前核实上报全年洪涝灾情。灾情发生后,指挥部要对发生的洪涝灾害进行核实,按照灾情大小,分级下派工作组,认真核实灾情,对虚报、瞒报的情况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5.防汛信息发布制度

(1)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2)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属一般性汛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指挥部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指挥部负责同志审批后,可向开发区防汛指挥部值班室上报。

(4)凡经指挥部采用和发布的洪涝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各村(社区)立即开展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5)指挥部接到特别重大、重大的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办事处后及时上报开发区防汛指挥部,并及时续报。

6.防汛值班制度

进入汛期(5月15日至9月30日)后,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指挥部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了解和掌握水情、工情、灾情等汛情。按时了解雨情、水情实况和水文气象预报,当出现较大雨情、水情时,要了解有关防洪工程的运用和防守情况,发生险情及时处理,主动了解受灾地区的范围和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实施抢救。

(二)队伍保障

街道防汛抢险队伍主要承担所辖区域内的抗洪抢险任务,其人员组成和调度方案由各职能部门自行制定。

(三)物资及资金保障

1.防汛物资保障

根据历年出险情况,财政拨款用于满足防汛需要的物资及设备。

长村张街道在管辖的河道堤防险工险段备足必要的抢险土料石料,水闸要根据工程状况储备足够的防汛抢险物料。

2.资金保障

长村张街道办事处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洪涝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主要防洪工程的维护、以及其他规定的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

(四)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洗眉河、小泥河、康庙沟、颍汝干渠,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各有关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2.供电保障

积极协调电力部门确保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3.医疗保障

社区建设发展中心主要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4.治安保障

派出所要负责做好洪涝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社会动员保障

防汛是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和参加防汛的责任。

指挥部根据洪涝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全社会力量投入防汛。在严重洪涝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的实际问题,同时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街道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工作。在防汛的关键时刻,指挥长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救灾。

六、善后工作

发生洪涝灾害后,长村张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一)救灾

各村(社区)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各村(社区)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疾病的传播、蔓延。

各村(社区)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二)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三)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时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讯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四)灾后重建

各村(社区)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五)防汛工作评价

指挥部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入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街防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5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并视情况变化作相应修改。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防指表彰;对防汛抢险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