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对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适用对象
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可同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三、所需提交资料
1.企业与符合条件的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2.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单据;
3.已为新招用员工缴纳社保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4.相关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在校生需提供学生证、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
5.新吸纳相关人员花名册;
6.中小微企业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承诺书(详见附件);
7.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8.新招用员工就业登记。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企业向所在县(市、区)人社局提出申请;
2、受理。企业所在县(市、区)人社局对申请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审核;
3、审核公示。企业所在县(市、区)人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资金拨付。补贴企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企业对公银行账户。
五、咨询电话
0374-858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