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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安老年公寓未达到《许昌市医养结合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试行)》(许卫办〔2022〕3号)中开展养老服务的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取消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安老年公寓养老机构备案。
特此公告。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