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就业见习单位建设,拓宽见习人员的就业渠道,提高毕业两年内的大中专毕业生及16-24岁社会失业青年的就业能力,促进更多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河南省委员会 河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209号)的有关规定,经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考察,拟认定许昌鸿洋生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为开发区就业见习单位。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29日
监督电话:0374-8581650
附件:开发区2021年拟认定就业见习单位及岗位公示.docx
开发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