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43号)文件精神,我区安排部署2020年第一批5、6、7三个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具体如下:
一、按照文件政策要求,对我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5类企业开展以工代训。企业按照要求提供申请补贴材料。第一批共有6家企业申报合格,共计申请补贴职工2013人次。
二、根据文件和补贴标准要求,根据以工代训人数,按每人每月200元补贴。
三、2020年开发区第一批以工代训补贴共有6家企业申报合格。具体如下:
1.龙生源发制品有限公司,外贸类。申请以工代训补贴5月41人,资金8200元;6月41人,资金8200元;7月41人,资金8200元,计123人次,补贴资金24600元。
2.许昌中原假日酒店有限公司,住宿餐饮类。申请以工代训补贴5月67人,资金13400元;6月69人,资金13800元;7月72人,资金14400元,计208人次,补贴资金41600元。
3.许昌恒源发制品有限公司,外贸类。申请以工代训补贴5月314人,资金62800元;6月250人,资金50000元;7月260人,资金52000元,计824人次,补贴资金164800元。
4.许昌大地实业有限公司,外贸类。申请以工代训补贴6月64人,资金12800元。
5.许昌浩源发制品有限公司,外贸类。申请以工代训补贴5月214人,资金42800元;6月214人,资金42800元;7月210人,资金42000元,计638人次,补贴资金127600元。
6.许昌冰洋实业有限公司,外贸类。此次以工代训补贴5月102人,资金20400元;7月54人,资金10800元。计156人次,补贴资金31200元。
以上6家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共计2013人次,补贴资金共计402600元。具体补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申请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从公示之日起,可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开发区组织人社局反映。举报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线索明晰。举报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通信地址和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8月26日
举报电话:0374-8581008
电子邮箱:xkrlj@126.com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