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要求,现就开发区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通知如下:
工作目标:
坚持把扫黑除恶与深入实施“连心工程”、惩治基层腐败结合起来,加大基层“拍蝇”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通过3年的不懈努力,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扫黑除恶的实际成效取信与民,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治理重点:
一是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二是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
三是工作推动不力问题。党组织、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黑恶势力及其 “保护伞”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为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开发区纪工委向社会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8581662、17839123366。
举报邮箱:kfqjcs@163.com
201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