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村张、龙湖街道党工委,开发区机关各党总支(支部)、投资公司党支部、外派机构:
2016年以来,按照开发区党工委要求,各级各单位逐级组织开展了落实“两个责任”“廉政大约谈”活动。通过开展“廉政大约谈”活动,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认清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措施,凝聚了干事创业正能量,有力推动了开发区党工委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为使约谈工作经常化、常态化,形成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长效机制,开发区党工委决定继续在全区开展“廉政大约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一) 明确约谈范围
开展廉政大约谈活动的范围是全区党的机关、行政机关和二级机构。约谈对象是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领导干部。
(二)突出约谈重点
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进行约谈活动,切实做到“八大必谈”:对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必谈;对上级党组织做出的决定阳奉阴违、推诿塞责,落实任务不力、工作推动缓慢的必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突出的必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必谈;信访举报反应问题集中的必谈;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单位部门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必谈;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必谈。
二、 组织实施
(一) 约谈类型
1.廉政约谈。以关心爱护领导干部为目的,以交流思想、
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研究问题为基本内容进行约谈。对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约谈,侧重于强化其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了解掌握其督促本单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等情况;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约谈,侧重于落实“一岗双责”和遵守廉洁自律、改进作风等有关规定情况;对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的约谈,侧重于强化其履行监督责任的意识,使其了解反腐倡廉新形势新任务新举措,掌握其履职情况。
2.提醒约谈。对有群众反映或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提醒约谈。
3.诫勉约谈。对出现轻微违纪行为无须追究党政纪责任和进行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约谈。
4.问责约谈。对因履职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本单位出现严重违纪问题或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纠正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约谈,要求其说明情况、分析原因、作出明确承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约谈方式
1.集体约谈。就某个问题或某一类问题,对多个单位、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提要求,作警示,加压鼓劲,促进工作。
2.个别约谈。采取一对一形式进行,由上级领导与约谈对象一问一答,面对面谈情况、谈问题、谈对策、谈打算。
(三)分级组织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廉政大约谈”活动采取分级开展的方式进行,确保实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1.开发区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对党工委班子成员约谈,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
2.开发区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对街道办事处党政负责人约谈,综合办公室和街道办事处配合实施。
3.开发区党工委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各部门组织实施。
4.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书记、各局办纪检委员由开发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组织实施。
5.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约谈,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6.开发区各局办、二级机构和投资公司负责人对部门领导干部约谈,各部门组织实施。
(四)规范程序
开展约谈前,要提前向约谈对象下发约谈通知书,告知约谈对象约谈的内容、形式、时间、注意事项及约谈要求等,使约谈对象根据约谈内容及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实施约谈的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明确谈什么、怎么谈、约谈要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效果等,确保约谈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约谈对象要如实陈述说明情况,正确对待组织的提醒和帮助,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无论是集体约谈还是一对一个别约谈,都要做好约谈记录,约谈情况要记入《党员领导干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职全程纪实手册》。对约谈问题要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直至问题解决为止。
三、 工作机制
(一)约谈活动责任制。约谈活动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每项约谈都要有分管领导负责,约谈领导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与约谈对象进行平等交流。
(二)约谈事项督办制度。坚持谁谈话谁负责,对约谈事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不落实约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积极、不到位的启动问责程序,进行严肃问责,确保约谈不走形式。对约谈对象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分析,共性问题集体研究解决,个别问题具体分析解决。对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提炼。
(三)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可采取季度检查、随机抽查、半年督导、年终考核等方式,对各级各单位约谈工作开展情况、约谈问题台账情况、约谈对象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回访,并把开展约谈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确保约谈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各单位请于6月10日前将2018年度“廉政大约谈”活动方案报开发区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并分别于6月25日和12月10日前报告半年及全年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方案和活动开展情况同时报纪工委监察室。
附件:1.开发区“廉政大约谈”日程安排表
2.开发区“廉政大约谈”约谈通知书
3.开发区“廉政大约谈”约谈记录书
4.开发区“廉政大约谈”整改报告书
5.开发区“廉政大约谈”督办事项台账
开发区综合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