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瑞怡发制品有限公司等74户企业连续两年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履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且连续六个月以上未进行纳税申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吊销营业执照的条件。现将74户企业的名单予以公告,请名单中的企业持开展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前往许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确认是否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地址: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四楼450室开发区工商分局注册科;电话:0374-3188196)。如逾期不予办理,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附件:74户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