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号,开发区财政局对长村张乡卫生院购置电子胃肠镜及内镜清洗工作站设备项目进行审批,该项目是开发区执行《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将医疗设备招标管理工作纳入政府采购的通知》文件以来的第一个医药招标项目。按照“一级政府、一级事权”的属地管理原则,开发区公立医疗机构设备采购工作按照现行的政府采购流程进行,由辖区的政府采购部门进行监督管理,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和采购。
开发区公立医疗机构设备采购项目不再由市医药招标办管理审批,落实了“放管服”改革精神,全面提高了政府采购绩效,进一步规范了开发区医疗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