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长村张街道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由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李建强主持。会上,李建强带领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共许昌市纪委、监委《关于三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许纪通〔2019〕2号)和《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许纪通〔2019〕3号)。
高压之下,“四风”问题在面上有所收敛,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我行我素、恣意妄为,不知止、不收手。通报中的5起问题十分典型,有的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发放津贴福利;有的虚报冒领群众低保资金、粮补资金;有的侵占集体资金。这些违纪党员干部受到了严肃处理,教训深刻、令人警醒。
会议要求,一要把“以案促改”工作融入到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行动之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树牢“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二要把“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融入到全体机关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之中,结合案件深刻剖析自身,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做到心怀戒惧、令行禁止;三要把“以案促改”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规范权力运行,确保各项工作的稳定有序开展,实现“以案促改”工作与其他各项中心工作融合共进的良好局面。
参加会议的党员干部纷纷发言,表示通过对五起典型案例的学习,汲取了教训,并时刻警醒自己,加强纪律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